土地法§11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112 條. 耕地出租人不得預收地租,但因習慣以現金為耕地租用之擔保者,其金額不得超過一年應繳租額四分之一。 前項擔保金之利息,應視為地租之一部,其利率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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