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的请求的法定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 ...
時效中斷係指,消滅時效開始進行後,如有行使權利的事實,得發生「時效中斷」, ... 所謂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指債權人係本諸債權受領給付,具有法律上 ...
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给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民法第125條: 「請求權,因15年間不行使而 ...
39 消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不知其情事而為清償者,其給付效力為何?經受領後,債務人得否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破題分析:本題考點為消滅時效完成後的效力, ...
自抛弃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第二百四十一条(默示抛弃与权利失效】义务人为清偿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债权所履行的给付,不得以不知时效已经完成为由 ...
惟不代表債權債務關係消滅,故雖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因本來就該返還債務)。另若以契約承認該債務, ...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2016年5月2日 - 所謂知有損害,不是單純指知有損害而言,而必須同時知悉該項損害,是因為債務人之侵權行為所造成,換言之,倘若債權人知悉受有損害,但不知其 ...
事實之有無認識以請求權人自身為斷,如因過失而不知有損害與賠償義務人之存在者,時效亦不開始進行,因為請求權人並不負調查之義務64。如不知法律規定可行使 ...
2016年3月21日 - 《民法》第128 條規定:「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 ... 權利人主觀上不知已可行使權利,為事實上之障礙,非屬法律障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