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07 年度低收入戶類別條件一覽表

家庭應計算人口中,有工作能. 力者未超過全家總人數1/3,. 而家庭總收入未超過全家最低. 生活費2/3,動產及不動產均. 未超過每年低收入戶調查公告. 最低標準者。

申請低收入戶補助辦法

申請低收入戶補助辦法. ※服務對象:. 凡設籍且實際居住本縣,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衛生福利部104 年公告之最低. 生活費(10,869 元),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