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第5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 ... 公尺以上之工廠,但政府開發工業區內之工廠應由內政部委託經濟部工業局管理。
法規名稱:,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0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3月3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099080104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點; ...
2009年8月19日 - 建築法第五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 ... 但政府開發工業區內之工廠應由內政部委託經濟部工業局管理。
2017年4月7日 - 依據建築法第5條規定本法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經內政部於64年8月20日台 ...
建築法第五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 ... 作業廠房之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工廠及休閒農場遊客休憩分區內 ...
主 旨:「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業經本部 99 年 3 月 3 日台內營字第. 0990801045 號令 ... 是除工廠類建築物外,無須再區分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及非實施都市計.
建築法第五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其他供 ... 五千瓦以上或其作業廠房之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工廠。
第37條 建築物裝設之衛生設備數量不得少於下表規定: ..... 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工廠、倉庫、戲院、演藝場、集會堂、│. │ 電影院、歌廳、車站及航空站,得依實際 ...
2005年11月1日 - 相關範圍如下建築法第五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 ... 但政府開發工業區內之工廠應由內政部委託經濟部工業局管理。
對於非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範圍,卻依法應設消防安全設備之各類場所,各地消防機關仍應 ... 五瓩以上或其作業廠房之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