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 北大法宝

定本法。 第2 條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 律之規定。 第3 條 本法所稱公共建設,指下列供公眾使用且促進公共利益之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所稱公共建設,指下列供公眾使用且促進公共利益之建設: 一、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 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 三、污水下水道、自來水及水利設施。 四、衛生醫療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第2條規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依該法之規定。該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第3條規定,該法所稱公共 ...

淺談委託民間參與經營公共建設之執行經驗

促參法所稱公共建設計有20 類,分別是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污水下水道、自來水及水利設施;衛生醫療設施;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文教設施;觀光 ...

訊息公告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區

有關財政部函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16條執行疑義一案。 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該法第3條第1項第10款所稱公園綠地設施,指下列各項設施: ...

促參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 桃園市政府

各主辦機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作業,應依促參法辦理(行政院89.4.28.函). • 符合促參法第3條所稱公共建設,並依第8條之民間參與方式辦理者. 條之民間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