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6-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6 條.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公務機關 ...

個人資料保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 依前項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準用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其中前項第六款 ...

專家出馬!個資法條文重點解讀| iThome

2012年4月2日 - 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理」的定義,「刪除」包含在「處理」的意涵之內;另外,根據個資法施行細則草案第6條說明3提及的「內部傳送」,包括機關內部 ...

個人資料保護法問答 - 中華民國經濟部

資料保護法」,除第6 條、第54 條外,其餘條文行政院指定. 於101 年10 月1 日 ... 細則第5 條規定)。 Q4: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 條之特種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規定尚未.

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稱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一條 ... 人資料,指醫療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列 ... 6.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三、妨害該蒐集機關或第三人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