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家庭財產限額低收入戶(103.1.1起適用)地方政府動產(存款+投資)不動產(土地+房屋)臺灣省每人每年以11萬2500元為限每戶以480萬元為限臺北市每人以15萬元為限 ...

102.07.10 版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保險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 ...

中華民國合作社法規彙編

一億八千萬元為限,符合第四條所定條件者,最高以新臺幣二億七千萬元為限;其中無擔保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該信用合作社核算基數百分之五,但最高以新臺幣四千萬元 ...

記帳士申報實務: 1版

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醫藥及生育費:納稅義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