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2日 - 【大紀元5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2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繼承編及施行法部分條文,採全面限定繼承並有條件回溯,但也 ...
2009年5月22日 - 【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繼承編及施行法部分條文,採全面限定繼承並有條件回溯,但也列舉若違反隱匿遺產情節重大等三種情況, ...
文|成揚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黃景揚代書0931-062-585 「父債一定要子還嗎?聽說現在已經全面改成法定限定繼承責任,所以我父親留下的債務,我就算沒有辦 ...
2018年3月6日 - 過去舊法時代的繼承制度可分為「概括繼承」、「拋棄繼承」和「限定繼承」三種態樣,繼承人可以選擇「全面的繼承積極和消極的遺產」、「全面放棄積極和 ...
以上述原則所提改採全面限定責任的修法草案,在本年的 五月十三日 在立法院的一讀會中,大部分草案法條都得到通過,只是限定繼承的效力,應否全面回溯。與會的 ...
2019年9月29日 -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貳、98修法改採全面限定責任. 繼承制度原有「拋棄繼承」、「概括繼承」、「限定 ...
民國98年6月10日修法修正我國過去之繼承制度,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即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所有之債務,以遺產所得為限做繼承,超出遺產額度以外之債務毋庸 ...
2019年10月29日 - 一、現行民法採全面限定繼承主義民法繼承編自九十八年六月十日起已改採全面限定繼承主義,申言之,繼承人雖於繼承發生後應概括繼承被繼承人 ...
2017年5月20日 - 過去舊法時代的繼承制度可分為「概括繼承」、「拋棄繼承」和「限定繼承」三種態樣,繼承人可以選擇「全面的繼承積極和消極的遺產」、「全面放棄積極和 ...
2019年1月14日 - 我們現在已經全面限定繼承了,簡單說,分成下面兩種情形: 1.確定負債> 遺產:拋棄繼承。 2.不確定負債是否> 遺產:去法院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