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所稱再任,指公務人員卸職後,依法再行擔任政府機關各官等職務者。 第3 條. 本法第九條所稱應以其所具該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重新銓敘審定俸 ...

公務人員俸給法§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俸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銓敘部> 俸給目. 第4 條. 公務人員俸級區分如下: 一、委任分五個職等,第一職等本俸分七級,年功俸分六級,第二至第 ...

修正公務人員俸給法第六條 - 司法院

五、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者,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 一級。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考試及. 格人員,初任各 ...

公務人員俸給表

薪五級至680元。 4.幼稚園教師之職務等,依幼稚教. 育法規定,比照國民小學教師。 5.專科學校專業 ...

公務人員俸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務人員之俸給,分本俸(年功俸) 及加給,均以月計之。 服務未滿整月者,按實際在職日數覈實計支;其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俸給總額 ...

公務人員俸給法 - 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俸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5031號令修正公布6條、 第9條、第11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