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之法. 令授權依據為何? 答:. (一)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 之1 規定,本會得訂定公開發行公司取. 得或處分 ...
2018年9月11日 - 為配合我國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之規定,提升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資訊揭露品質及明確外部專家責任,金融監督管理 ...
第一節資產之取得或處分. 第一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均應依照本處理程序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資產範圍. 一、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股票、公債、公司債、 ...
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有關規定訂定。 第三條:資產範圍. 一、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受益證券及.
公開發行公司應依本準則規定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 ...
第九條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關交易、自地委建、 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外,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
總則.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以下簡稱本程序)依據證券交. 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 會)規定辦理。 第. 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依本程序規定辦理。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 者,從其規定。 第二條. 本程序所稱資產之適用範圍如下:. 一、股票、公債、 ...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中華民國一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通過. 5. 法源依據:依據主管機關規定,修訂本處理程序。 5.1. 資產之適用 ...
第二條:法令依據. 一、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以下簡稱主管機關)發布之「公開. 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