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跳到 第三章管理組織 - 第二十七條 ... 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者,應由管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 ... 前條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會議準用之。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條第3項受託人資格規定,業於102年5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82711號令修正發布,因受託人資格已限縮,為避免各公寓大廈於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判解彙編

議、規約等機制,以提昇住戶生活品質: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條第1. 1. 2 ... 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出席」,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條第3項業有明定,所. 稱「他人」並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