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1.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壹、修正緣由. 司法院大法官依憲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掌理解. 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立法院-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自82年2月3日修正公布施行迄今已逾25年,規範內容簡要,已經不敷實務運作。為完善我國憲法審查制度,實現憲法保障人權的意旨,除修正 ...

立法院-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

現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於民國82年2月3日修正公布施行,鑒於民國94年6月10日憲法增修條文修正公布,增訂大法官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之職權,惟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