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程序. 一、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 二、司法院收受解釋案件後,即依書狀到院先後順序,按「司法院大 ...
2017年6月19日 - 第1 條本細則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2 條每屆大法官於就任時及每年終結前舉行之會議,應預定年度事務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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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9日 -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立法於民國82年1月16日(現行條文) 1993年1月16日 1993年2月3日 公布於民國82年2月3日 ...
2017年6月19日 - 第2 條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 第3 條 ...
審理程序. 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二、憲法法庭受理政黨解散案件認有必要時,得指定大法官 ...
2018年8月22日 - 【大纪元2018年08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为持续推动诉讼e化,落实司法改革,司法院22日推出“收容事件线上审理系统”,并由宜兰 ...
法規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2月0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2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453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35 條( ...
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 81 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而司法院大法官負責審理憲法第 78 條規定之事項,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