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條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應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事業自行於廠(場)內再利用。 二、逕依附表所列之種類及管理方式進行再利用。 三、經本署許可後,送往再利用 ...
三、經本部許可後,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其許可類型分為個案再利用許可及通案再利用許可。 前項第二款附表所列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用途,如有污染環境 ...
個案再利用許可之申請,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檢具再利用許可申請文件一式十份,向本署為之。 前項申請文件內容應包括: 一、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
2019年2月22日 - ... 督促再利用機構妥善執行廢棄物再利用工作,將再利用檢核表整併納入事業廢棄物 ... 由再利用者上網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 ...
再利用係指「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第四項以經濟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機構(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或依法律規定免辦理登記 ...
非屬公告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種類及管理方式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通案者,須經園區管理局或分局許可後,始得進行再利用。相關許可再利用申請如下:.
廢棄物可分為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前者清理權責屬地方. 政府,後者的清理權責屬事業單位。 ━ 2015年廢棄物總量為2,636萬噸/年,一般廢棄物占27%,事業.
作業階段事業與再利用機構. 中科管理局. 作業表單. 提送申請文. 件一式十份. 管理局總收文.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審. 查作業時程管制表. 3.1. 登錄收件. 3.3. 許可審查.
七、經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製程原料表). 八、通案或個案再利用許可函(無則免附). 九、其它許可登記證(如肥料證等). 十、再利用廢棄物種類. (一) 種類及進廠允收 ...
上開辦法將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途徑分為廠內自行再利用、公告再利用及許可再利用,許可再利用包括個案許可及通案許可。經濟部工業局將簡化再利用申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