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採購方式等標期下限表

四、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依據法條為18,20 條,21,99 ... 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

招標期限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二次以後公開徵求之期限,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但不得 ... 三、依本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二日。

機關辦理採購之廠商家數規定一覽表

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二次開. 標。 得不受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三. 家廠商之限制,由招標機關決. 定。 三. 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三次以後. 開標。 無。不論金額大小 ...

招標方式暨等標期

電子開標時間判別方式為「延長後電子領、投標截止時間」或「招標公告開標時間」較晚 ... 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採購法子法

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得縮短至二分之一,但不得 ... 第二次招標之期限得縮短至二分之一,但不得少於十日;第三次以後招標之期限, ... 之等標期,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少於十四日;後續各次採購 ... 第十條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其流標、取消招標、不予開標或廢標後之 ...

招標期限標準條文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0910508

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得縮短至二分之一,但不得少於十日; ... 第二次以後公開徵求之期限,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 ... 第十條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其流標、取消招標、不予開標或廢標後之招標,有變更或 ... 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少於十四日;後續各次採購之邀標,不得少於十日。

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一覽表

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 標期得縮短至第一次者之. 二分之一,但不得少於十. 日;其後招標之等標期,. 不得少於三日。條約手定. 另有規定,依期規定。 ○選擇性招標.

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資格預先審查(資格標)(依據法條為18,20條第一款~20條第 ... 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限制性招標(需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經校長或授權人核准。) ... 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