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職權行使法§2-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所稱警察,係指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 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 ...

警察職權行使法

本法所稱警察,係指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 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 ...

實用警察法典簡目

調查局人員屬實質意義之警察. 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稱之警察,指學理上之. 警察. 行政執行分署之執行員為形式意義之警察. 憲法第8 條第1 項所稱之「警察機關」,.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本法所稱警察,係指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 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 ...

第一章警察緒論

規定得對人民行使干預、取締之行政機關活動者,皆屬「狹義」. 的警察(D)警察職權行使法上所稱之警察,係指「作用法」上. 的警察。【103警特四】. (C) 下列對於學理上 ...

第一章警察法

此種立法模式在學理上稱之為憲法委託,即憲法要求立法機關需立法完成憲. 法所交付之事項 ... 本法所稱之專業警察機關除法文明文規定之外,依據內政部所公告的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