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

公用房地提供使用,應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管理機關得採申請使用之方式辦理: 一、使用期限未逾一年,且無續約約定者。 二、申請之用途具公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