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管理,以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為主管機關,其權責劃分如下: 一、攤販之登記、發證、規劃及管理,由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以下簡稱產業局)負責,並指揮 ...
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88年6月30日經濟部(88)經商字第88214201 號令訂定 ... 一、固定攤販:指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市場外指定之一定場所設攤販賣物品者。
第1 條為加強本市攤販管理,維持商業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2 條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攤販:指於戶外設攤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者。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攤販管理,維持商業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 含設置攤販自治組織、財務計畫、經營計畫、場地管理收費辦法)等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經濟發展局(以下簡稱本局),執行機關為本府市場處(以下簡稱本處)。 本府相關機關權責劃分如下: 一、警察局:交通、治安之維護及未經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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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自治條例(草案)以輔導管理並重,透過核發攤販營業許可證審議機制為管理之主軸,使其納入正常 ..... 前項觀光夜市及主題市集之設置管理辦法,由本府另定之。
這是席代麟、陳朝建主持(另擬變更為陳朝建、蔡志恆主持),研訂攤販輔導管理方案專案計畫,經濟部商業司委託研究案(2005/06/01~2005/12/31)的其他初稿內容(以 ...
流動攤販設置管理(第11屆第1次定期大會). 報告人:市場處丁處長若亭. 報告日期:中華民國100 年6 月2 日. (臺北市議會第11 屆第1 次定期大會). 壹、前言. 攤販是 ...
為加強攤販輔導與管理,特依地方制度法第十九條第七款第三目規定,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2 條 ... 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