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間之契約終止,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時,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 ...

勞動基準法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 ...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勞工保險條例 - 勞保局

2019年9月23日 - 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 第七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後,其投保單位僱用勞工減至四人以下時,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