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標示法介紹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商品標示之基本概念(第4-7條). ○ 企業經營者(以生產、製造、進口或販賣商品. 為營業者). 在商品陳列販賣時,於. 商品本身. 內外包裝. 說明書(以上三者有其一即可).

新修正商品標示法釋疑彙整表

標示委製廠商之相關資訊。 4、本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商品於流通進. 入市場時,應標示「生產、製造商名稱、. 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 者,並應標示進口 ...

商品標示法

2018年7月28日 - 一、商品標示:指企業經營者在商品陳列販賣時,於商品本身、內外包裝、說明書所為之表示。 二、企業經營者:指以生產、製造、進口或販賣商品為營業 ...

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標示基準解說

符號標示。 ◇進口商商品在流通進入市場時,進口商應加中文. 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 明書簡略) 。 ◇外國製造商之名稱及地址,得不以中文 ...

商品標示 -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

我國現以「商品標示法」規範市售一般商品的法定標示事項、標示內容、標示方法。中央主管機關為 ... 進口商品則需再行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4)主要成分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