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警察機關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頁. 【109-01-11】. 各警察機關檢舉交通違規網頁或信箱. 各直轄市政府警察局, 署屬機關, 各縣(市)政府警察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來用「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就對了! ... 檢舉人應具備資料及注意事項: ... 七、交通違規案件發生日期與檢舉日期相隔,請勿超過7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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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之案件,得以書面或言詞敘明下列事項,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檢舉機關(構))提出:. 一、檢舉人姓名、聯絡 ...
第一條 本辦法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規定案件時,得以書面、言詞、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 ...
一、本局線上檢舉交通違規系統僅受理國道交通違規案件,非屬國道交通違規案件請逕向各 縣市警察局局長信箱提出檢舉。 二、本局線上檢舉交通違規系統不支援行動 ...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但書規定「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但違規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 ... 自違規日(違規終了之日,含當日)起,逾7日之案件即不予受理。
第7條之1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