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條文-水污染防治法 - 法源

十一、水污染防治措施:指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土壤處理、委託廢水代處理業處理、設置管線排放於海洋、海洋投棄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 ...

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條為防治水污染,確保水資源之清潔,以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本法專用名詞 ...

水污染防治法增訂第五十七條之一條文

水污染防治法增訂第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一. 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三. 條條文. 中華民國107 年6 月13 日. 華總一義字 ...

水污染防治法

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361號令修正公布第11 條、第32條、 ...

水污染防治法修正說明

104年修正整體重點概要. 水污染防治法. 總則. 基本措施. 防治措施. 罰則. 附則. 專用名詞. 目的. 主管機關. 涵容能力. 水體水質監測. 訂定水體分類及水. 質標準、水區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