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與前條人員共犯本條例之罪者,亦依本條例處斷。 第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 ...

貪污治罪條例

2018年7月30日 - 2‧ 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八月十七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20條(名稱: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 3‧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總統(81)華總(一)義字 ...

貪污治罪條例

第1 條為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特制定本條例。 第2 條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其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之人,犯本條例之罪者,亦 ...

貪污治罪條例§6-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 二、募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