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1日 - 按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布、自九十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之祭祀公業條例(下稱本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經選任管理 ...
Å中華民國99年7月7日台財稅字第09900212770號: 祭祀公業依祭祀公業條例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公同共有之土地及建物辦理變更登記為派下員分別共有或 ...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祭祀公業:由設立人捐助財產,以祭祀祖先或其他享祀 ... 第50 條, 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經選任管理人並報公所備查後,應於三年內 ...
第50 條, 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經選任管理人並報公所備查後,應於三年內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其土地或建物: 一、經派下現員過半數書面同意依本條例規定 ...
三、鄉(鎮、市)主管機關: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申報事項之處理、派 ..... 未依前項規定期限辦理者,依第五十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第29 條. 祭祀公業法人 ...
地政機關受理祭祀公業依祭祀公業條例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申辦所有權變更登記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同條第三項規定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均分登記為派 ...
2018年12月12日 -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 本條例施行前以祭祀公業以外名義登記之不動產,具有祭祀公業之性質及事實,經申報人出具已知過半數派下員願意以祭祀 ...
為落實祭祀公業條例第50條第1項規定,經登記機關清查造冊之祭祀公業土地,民政機關應如何配合規範公業就其名下所有不動產全部辦理申報清理?提請討論。
條例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理其土地或建物之程序是否為「財產處分」. 按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3點規定:「本法條第1項所稱處分,指法律上及事實上之處分。
修正條文第五十條). 十五、 修正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祭祀公業土地清理之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及獎金名稱,並明定經二次標售而未完成標售之不動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