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醫療救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並. 修正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二. 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 ...
緊急救護辦法 (94/04/28修正)英. 第1 條. 本辦法依消防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應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中華民國102 年5 月23 日衛署醫字第1020202615 號主旨:公告訂定「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 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 ...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應由救護人員二十四小時執勤,處理下列緊急救護事項: 一、建立緊急醫療救護資訊。 二、提供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 ...
為促進緊急醫療救護設施及人力均衡發展,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消防主管 .... 第14-2 條.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 ...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但不包含下列哪一個場所? (A) 國民中學 (B) 立法院 (C) 平日單 ...
2011年6月7日 - 名稱: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民國92 年12 月31 日修正) 第1 條本細則依緊急醫療救護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五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本法第九 ...
據統計臺灣每年約有2萬名患者於到達醫院前沒有正常心跳,消防機關設置之救護車上配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在車上施予心臟電擊,可將 ...
法規目錄 -> 衛生福利法規 -> 醫政目 -> 緊急醫療救護法 民國102年01月16日 .... 第14-1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或其他 ...
第1條本細則依緊急醫療救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 第3條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轄區內醫療機構 ... 經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報告該管主管機關並經其證實後,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將結果及應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