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月薪資總額,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規定之工資為準(即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 ...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略以:「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五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其中「每月薪資總額」之 ...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勞工退休準備金由各事業單位依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五範圍內按月提撥之。……」所稱每月薪資總額,以 ...
本法第2條第4款規定略以:「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所稱「工資總額」,係指事由發生當日前6個月 ...
2019年12月31日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傷病住院或請假期間,未有薪資收入者,薪資總額既無變動,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應不得申報調整投保薪資。投保單位 ...
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內政部曾以75年8月30日臺內勞字第430099號函釋)為配合勞退新制之實施,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每月薪資總額」採計範圍,選擇舊制、選擇新制 ...
2019年5月27日 - 小葵剛接手人事業務,要處理全公司員工的勞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申報事宜,到底薪資表上有哪些項目是要列入月薪資總額申報投保薪資及提 ...
2017年10月13日 - 又,前述條文所稱月薪資總額,,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之工資為準;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三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實物給與按政府 ...
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33條規定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或提撥職工退休基金或勞工退休準備金,其據以計提之薪資總額,係以已付薪資總額為準,所稱薪資總額之項目, ...
雇主其實應該要按員工. 每月工資總額申報投保薪資及月提繳工資,. 才是正確的喔!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及. 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規定,. 申報投保薪資及月提繳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