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小常識 - 新北勞動雲 - 新北市政府

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 ...

勞動基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 ....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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