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醫療救護法、救護車管理等相關業務 ... 緊急醫療救護法 · 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 ·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 · 緊急醫療救護資訊通報管理 ...
2019年7月2日 - 左列單位,因業務需要,得設置救護車: 一、衛生機關。 二、警察機關。 三、醫療機關。 四、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設有醫護單位,經省(市)衛生主管 ...
每一救護隊至少應設置救護車一輛及救護人員七名。救護區人口在七萬人以上,每滿一萬五千人,救護隊得增加一名救護人力;救護人力每增加七人,得增加一輛救護車 ...
法規名稱:,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101.1.17.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月17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1010205761號令修正 ...
本辦法適用於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第三款至第七款所定機關(構)或公益團體(以下稱團體)。但設置軍用救護車之軍事機關不在此限。 第3 條. 醫療、護理機構或其他經 ...
七、協調有關機關執行緊急救護業務。 八、遇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救護時,派遣當地救護運輸工具設置機關(構)之救護車及救護人員出勤,並通知直轄市、 ...
一、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之救護車設置機關(構)始得設置救護車,. 並依前揭法條管理救護車。 二、設置救護車應填具本申請書,並檢具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 ...
2、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5條規定,救護車設置機構為消防機構、衛生機關、醫療機構、護理機構、軍事機關、民間救護車機構及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認定 ...
一、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6條救護車之設置,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登記,並向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特屬救護車車輛牌照;其許可登記 ...
凡因業務需要設置救護車之衛生、消防等機關及醫療機關、護理機構、救護車營業機構及有必要設置救護車之機構或團體、學校、工廠等單位,並經當地衛生主管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