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行為係指訴訟主體在訴訟程序中所為行為,乃與訴訟主體、訴訟要件等並列民事程序法之基本論要點,自有研究與理解之必要。雖訴訟主體有多元之存在,其所對應 ...
诉讼行为,即指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合法的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 ...
取效性訴訟行為:指該訴訟行為僅為當事人一方向法院之單獨行為,須法院為一定之意思表示後方產生訴訟法上之效果,如:當事人所為捨棄認諾聲請、對事實所為舉證 ...
訴訟能力. 1.意義:指當事人得於訴訟中有效為訴訟行為及受訴訟行為之能力(資格、法律上地位),亦稱為「訴訟法上之行為能力」。 2.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者,有 ...
刑事訴訟法 伍、訴訟行為與訴訟要件. □教學目標:. 一、 區別刑事訴訟程序中不同階段不同主體的不同「行為」. 二、 認識「訴訟行為」之類型與要件. 一、活動:找一找「 ...
一、意義:訴訟程序是由一連串的行為所構成,此一連串的行為在法律上稱之為訴訟行為。 (一) 與效行為:如一訴訟行為可以直接形成特定訴訟結果,稱之為與效行為。
ブリタニカ国際大百科事典 小項目事典 - 訴訟行為の用語解説 - (1) 民事訴訟において,その要件および効果が訴訟法規によって規制される裁判所および当事者その他の ...
Sep 14, 2012 - 訴訟行為能力(Capacity To Action)訴訟行為能力亦稱訴訟能力,就是能夠親自從事民事訴訟活動,具有獨立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的能力。
二、刑事訴訟行為的概念(一)刑事訴訟是一系列法律上的行爲的繼續,這一系列的法律行爲乃是爲了查明和確定是否存在犯罪、誰是犯罪人,犯罪的法律後果及法律的 ...
第三人向法院聲明訴訟參加後,而法院尚未駁回其聲請,則第三人(參加人). 於以下何階段之訴訟行為,法院得逕否認其效力? (A) 參加人是否具備法律上利害關係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