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職權行使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所稱警察,係指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 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 ...

警察職權行使法

本法所稱警察,係指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 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 ...

警察職權行使法 -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一、按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依據該法第二. 條第三項規定,係指「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 官」。由於警察行使職權,諸如臨檢場所、路段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為規範警察依法行使職權,以保障人民權益,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特制定本法。 第2 條, 本法所稱警察,係指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 本法所稱警察職權, ...

「警察職權行使法」精選問答題庫

準法第四章:「法規之適用」規定辦理。】 △請問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所稱「警察職權」之範圍為何? 答: 職權與權限之用語,在國內常混為一談。前者係指機關為達成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