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法 - 台灣護理學會

專科醫師依前項規定應備之文件,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接受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繼續教育課程積分達三點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不受前項規定之 ...

最新消息內容 - 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2015年12月31日 - 衛生福利部於104.12.30公告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部分條文】並自自發布日 ... 護理師/士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課程積分120點。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