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建築物使用管制,有關辦理變更使用(或建築物一. 定規模以免辦理變更使用)及室內裝修(或簡易室內裝修). 申請案件檢討原則---. (1)涉及各戶變更為連通之類似 ...
法規名稱:, 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6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6月27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1020806573號令修正發布第11條 ...
有建築法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之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之規定如下:. 1.
經營事業或居家與建築物的使用分不開,而使用建築物者務必注意《建築法》的規定,且不得擅自變更使用;否則,將會構成法律責任,而遭到主管機關處罰! 使用建築 ...
原核發之使用執照未登載使用類組者,該管主管建築機關應於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時,依前二項規定確認其類別、組別,加註於使用執照或核發確認使用類組之 ...
變更建築物用途之使用類組,例如:建築物原核准為用途「店舖」,擬變更為「餐廳」 ... 消防審查:變更使用經建築主管機關核可後,依現行消防法令檢討繪製消防圖說向 ...
附表2─3) 建築物變更用途概要. 項目. 樓層別. 原有面積m 2 變更使用面積m2 原使用類組原使用項目. 申請變更. 使用類組. 申請變更. 使用項目. 變更使用. 原則.
符號及數字說明:. 一、× 指不適用本辦法,應依建築法第73 條第2 項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二、下列符號指符合所列條件者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未符合者應依建築法 ...
2019年5月6日 - 主旨:函轉內政部於108年4月15日營署建管字第1081068167號函釋有關申請變更用途其停車空間檢討是否符合免檢討疑義案(如附件),請查照轉 ...
第一條 本辦法依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都發局)。 第三條 建築物之室內停車空間、機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