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所犯的罪名中,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法定最輕本刑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也許有人覺得只是在證券交易市場上買賣幾張股票,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惡行.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依第二項規定 .... 會計師辦理第一項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之簽證,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或廢弛其 ...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或私募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違反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者。 2.依法申報或公告之 ...
2013年4月19日 - 按《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一、違反第二 ...
拾肆、重大罰則就違反法令之行為,證交法分別為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及民事責任之規定: 一、刑事責任: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一)證交法 ...
第171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 ...
上開事實,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2685號刑事判決,以某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應依同法第175條之規定論處。因我國證券交易法第6條及 ...
2019年1月11日 - 手機零組件廠毅嘉今天公告,董事長黃秋永因違反證券交易法,日前遭台北地方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檢察官提起上訴;黃秋永 ...
... 甲即陸續出脫A公司股票賺取價差,但數月後,甲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禁止規定遭到檢察官約談,其除向律師諮詢外,亦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 ...
復按證券商須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方得營業;非證券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證券交易法第44條第1項定有明文。而有價證券之自行買賣、行紀、居間,即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