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炒股,刑責上身

因為所犯的罪名中,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法定最輕本刑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也許有人覺得只是在證券交易市場上買賣幾張股票,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惡行.

證券交易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依第二項規定 .... 會計師辦理第一項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之簽證,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或廢弛其 ...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或私募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違反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者。 2.依法申報或公告之 ...

證券交易法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2013年4月19日 - 按《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一、違反第二 ...

臺灣證券交易所法規分享知識庫

拾肆、重大罰則就違反法令之行為,證交法分別為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及民事責任之規定: 一、刑事責任: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一)證交法 ...

證券交易法| 第七章罰則 - 六法全書

第171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