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課人民的基本權利[

4.參政權 指國民有參與國家政治的權利,含選舉、罷免、創製、複決及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5.在下列四種原因下,於必要時,國家得以法律限制人民之基本權利: 限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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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人民之自田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質言之,凡欲限制 ...

法律的第一堂課

律限制之」,也就是說,雖然法律的規定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和權利,但是必須要基於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是增進公共利益的理由,而且是要 ...

行政法概要: 法警.執行員

(2)歷來大法官釋字,關於限制人民自由權利皆明示必須經由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始得限制之,並不包括地方自治法規。(3)在聯邦國家邦會議所制定之法律固為法律保留 ...

中華民國憲法

因此,凡法律未授權或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不明之下,不得以行政機關訂定之法規命令(行政命令)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稱爲法律保留原則。二、人民自由權利限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