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個資法|特種個人資料的限制| iThome

2012年10月25日 - 個資法第6條規定,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特種個人資料,除非是法律有明文規定、執行法定職務或履行法定義務有所必要(但前提是必須採取適當的 ...

個人資料保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受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於本法適用範圍內,視同 ...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 ...

個人資料保護推動網站

依據個資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所載,『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 ... 特種資料』係指醫療、基因、性生活(包括性取向)、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等五項資料, ... 個資法已於民國101年10月1日公告實施,除第6條和第54條尚有爭議,暫緩 ...

個人資料保護法

法規名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 ... 第六條(特種個人資料之保護) ... 第十五條第二款及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同意,指當事人經蒐集者告知本法所定應告知事項後,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植根法律網

第六條(特種個人資料之保護).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