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個資法|特種個人資料的限制| iThome

2012年10月25日 - 個人資料保護法參照國外的立法,首度採用特種個人資料的觀念,界定「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5種個人資料,因其 ...

個人資料保護推動網站

依據個資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所載,『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 ... 特種資料』係指醫療、基因、性生活(包括性取向)、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等五項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植根法律網

第六條(特種個人資料之保護).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明文 ...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法務部-行政函釋

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 條、第6 條規定,電子病歷交換中心建置案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資料,究屬一般個人資料,抑或特種個人資料, 目前尚未確定。又涉屬特種 ...

個人資料保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 受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於本法適用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