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為中華民國規範人民使用槍砲、彈藥、刀械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法律。 歷史[编辑].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民國72 ...
Feb 24, 2012 - 既然有槍身亦有槍管,有無組合上都一樣.只要組合上後,有足夠能力發射殺傷力子彈,就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 如果槍枝或子彈其中一項被認定符合 ...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一、槍砲: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 ...
【法規來源】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4.
為管制槍砲、彈藥、刀械,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 為縣( ...
Jun 15, 2017 - 槍砲、彈藥、刀械,除依法令規定配用者外,悉依本條例之規定。 第三條(主管機關).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刀械之研究=A Study on the Knives of "Firearms, Ammunition and Knives Control Act". 陳治慶; 警學叢刊; 43:5=207 2013.03-04[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Controlling Guns, Ammunition and Knives Act. 類別: 翻譯 對照表: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雙語詞彙 提供者: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第五條之二. 依本條例許可之槍砲、彈藥、刀械,有下列情形. 之一,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其持有之槍砲、彈藥、刀. 械,由中央主管機關給價收購。但政府機關(構)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