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程序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 司法院

審理程序 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二、憲法法庭受理政黨解散案件認有必要時,得指定大法官 ...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其程序除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外,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第3 條. 憲法法庭由大法官組成之。其人數不得少於大法官現有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規, 憲法訴訟法( 民國82 年02 月03 日 非現行法規 ) ... 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程序,除本法有規定者外,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其審理規則,由 ...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三 章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審理

第20條,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參與審理之資深大法官充審判長;資同以年長者充之。 ... 第25條, 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判決之評議,應經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三 ...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程序,除本法有規定者外,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其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