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程序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 司法院

審理程序 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二、憲法法庭受理政黨解散案件認有必要時,得指定大法官 ...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其程序除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外,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第3 條. 憲法法庭由大法官組成之。其人數不得少於大法官現有 ...

聲請程序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 司法院

司法院大法官網站主要提供社會大眾查詢釋憲案件的聲請、審理程序、待審案件、大法官解釋、 ... 二、聲請政黨違憲解散案件,應以聲請書敘明下列事項向司法院為之:

憲法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程序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解釋憲法或統一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大法官審理案件之迴避,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 ... 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程序,除本法有規定者外,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其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