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物品 - 基隆關

管制物品. 海關緝私條例所稱之「管制」之語義係指:. 海關緝私條例第3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及第53條所稱「管制」之涵義相同,係指進口或出口下列依規定不得 ...

海關緝私條例

2018年5月9日 - 本條例稱私運貨物進口、出口,謂規避檢查、偷漏關稅或逃避管制,未經向海關申報而 ... 海關緝私,應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二十四海里以內之水域,及依本條例或其他 ..... 第33條(不起岸物品未列單申報或申報不實之處罰)(刪除) ...

海關緝私條例 - 關務署

核釋「海關緝私條例」第3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及第53條規定所稱「管制」之涵義 ... 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及有關貿易法規規定不得進口或出口或管制輸出入之物品.

海關緝私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條例稱私運貨物進口、出口,謂規避檢查、偷漏關稅或逃避管制,未經向海關申報而運輸 ... 海關緝私,應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二十四海里以內之水域,及依本條例或其他 .... 擅自轉載、放置或收受前項貨物、物品或幫同裝卸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意圖販售仿冒品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有關行政責任部分,關稅法明定侵害商標權之物品,屬不得進口之物品;另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管制物品(仿冒品)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沒入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