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32-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雇主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 ...

勞動基準法§32-1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雇主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 ...

勞動基準法§3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32 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 ...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 ...

勞動基準法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 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其工資按平日 ...

勞動基準法

2020年6月14日 -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