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假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事假期間不給工資。」,超過14日者,依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315047號函釋略以:「… ... 聯絡科室:勞動基準科承辦人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 ...

事假超過14天-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2019年7月13日 - 因此,依照法令規定事假的上限的確僅有14天,除非但若公司有優於勞工 ... 否准超過的日數,要求您必須到職服勤務,未到職也可以依勞動基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