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第十條本法所稱建築物設備,為敷設於建築物之電力、電信、煤氣、給水、污水、排水、空氣調節、昇降、消防、消雷、防空避難、污物處理及保護民眾隱私權等設備。

建築法

本法施行前,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而未領有使用執照者,其所有權人應申請核發使用執照。但都市計畫範圍內非供公眾使用者,其所有權人得申請核發使用執照。

臺北市常用法規彙編2016

建築法 建築法建築法建築法建築法. 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第 12 條本法所稱建築物之起造人,為建造該建築物之申請人,其為未成年或受監護宣告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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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 第四條本法所稱建築物,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 第五條本法所稱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 ...

建築技術規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建築技術規則(Building Technical Regulations),簡稱技術規則,為中華民國目前建築管理及設計的主要依據。依建築法訂定,內容包含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構造編、建築設備編等三個部分, ... 如1984增訂第九章容積管制,台灣正式進入容積率時代,1988年增訂第十章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當時稱為殘障者),1994年因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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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广泛应用于普通建筑物,评估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按更新重置成本确定建筑物的重置完全价值。(二)建筑物重置成本的测算方法 1 ·重编预算法。重编预算法是指 ...

工程與法律十講

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從而,地下商店街、民宅頂樓加蓋的鐵皮屋、山上的涼亭等皆為本法建築物之概念所涵括。但是,「樹屋」以及「貨櫃屋」 ...

建筑物估价- MBA智库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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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建筑物评估的方法一、成本法建筑物评估中的成本法是基于建筑物的再建造费用或投资的角度来考虑,通过估算出建筑物在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再扣减由于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