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第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 ...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勞動部>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84-2 條. 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 ... 第二辦公室地址:10048 台北市貴陽街1段235號 電話:(02)2191-0189.
依本法第二條第四款計算平均工資時,下列各款期日或期間均不計入: 一、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 二、因職業災害尚在醫療中者。 三、依本法第五十條第二項減半發給 ...
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平均工資」,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即事由發生當日不算入,自當日前一日依 ...
第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
Q:何謂工資: A: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 ...
按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依同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所謂平均工資,依同法第二條第四款之 ...
2019年1月5日 - 現行條文內容: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本法用辭定義如左: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謂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 ...
首先,由於勞基法第2條第3款就「工資」係定義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 ...
基準法相關規範。勞工之例假及休息日,仍應由勞資雙方於契約訂定. 時或契約履行中,進一步詳細約定。 2. 勞動基準法第36 條所稱之「一日」,原則係指午前零時至 ...